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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开展城镇职工医疗费补助和体检活动
2010-2-20 来源:   作者:   阅读585次 

    为减轻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负担,探索医疗保险和预防保健相结合的新机制,提高医疗保险待遇,黄山市决定一次性补助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及开展企业部分退休人员体检。
    一是凡2009年12月31日前正常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所有参保的退休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门诊医疗费补助,
具体补助金额为:参保人员在2007年1月1日(含)之后参保的,配置本人一个月的个人账户金额;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参保的,配置本人两个月的个人账户。
    二是开展市本级企业单位部分退休参保人员体检。本次体检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本级企业单位,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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