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期限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 0559-2355320。 黄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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