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陈 兵 (2009年4月10日)
深刻学习理解和全面、完整、准确地把握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因此,必须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的学习,确定正确的工作方法。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必须特别倡导学以致用的学风,真正落实于实践、贯彻于实践、指导于实践。作为一名市直机关干部要按照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剖析问题,整改落实。通过学习实践,努力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转变为一种理论信仰、一种根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本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发展的主体,把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就要为发掘人的潜能、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越全面发展,就会创造更多的社会物质文化财富,人民的社会生活就越得到改善;而社会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目前我市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就业难和企业用工难的矛盾同时存在。高技能人才短缺阻碍了产业升级。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使更多的人接受系统的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当今世界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们说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就是因为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在区域竞争格局中具有决定性的力量。谁拥有人才优势,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这一点,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竞争中已相当明显。因此,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已经成为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后劲和增强区域竞争力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为此,必须大力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加快对劳动者各种能力的培养,尽快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培训基地建设。将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纳入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我市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建设符合产业发展需要、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加快建设黄山技师学院,加强技术工人培训基地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努力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和中高级技能人才梯次开发的格局。 二、强化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企业是技能人才使用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要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按照优秀人才优先培养,关键人才重点培养,稀缺人才加紧培养,一般人才有计划分层次培养的原则,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强化自主培训功能,依法履行职工培训义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足额用于职工培训,其中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应不少于职工教育经费的50%。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 三、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紧密结合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建立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制度。通过建立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代表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强化技工院校和企业的联系。鼓励和引导技工院校等技能人才培养机构,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企业结合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为学校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共同培养企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四、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政策是导向,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市虽然出台了一些技能人才政策,但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制度还不健全。下一步,要把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政策体系作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强化政策导向,力求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有新突破。要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的衔接。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奖励。 五、创新技能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建立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增加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新机制。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六、大力引进技能型人才。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柔性流动和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高技能人才提供 “一站式”就业服务。完善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逐步突破部门、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具备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探索为包括生产、服务一线的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 七、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要大力实施“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开展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要有效整合并统筹多部门农民工培训,调整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完善培训补贴办法,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大力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鼓励支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推动民办职业培训诚信建设和能力建设。 八、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与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辅助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继续开展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等活动,激发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业务),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他们的成长与创业之路,宣传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宣传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努力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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